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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三章 酣战于石谷(二)(1 / 2)

刀剑只是一人之兵,而大枪却是战场上的真正王者,尤其是利于群战,自古以来,冷兵器时代真正的战场悍将,无不以枪槊为尊。

威廉手中的龙枪算是一杆难得的奇物,但就趁手程度和杀敌效率来说,却是多有不及他以前惯用的那杆精金战枪。无他,精金战枪是威廉自己亲手量身打造的武家战场利器,更兼精金武器之锋锐,用一句游戏术语来说,可谓专属之神兵。

而龙枪却是一种类似于契约信物的魔法道具,完全展开形体后类似于人类领主骑士常用的消耗性骑枪的优化版,关键是这玩意儿没有锋刃,别说劈砍了,就连刺击杀伤也很操蛋。

龙枪真正起效的战场还是龙骑士对龙骑士或者巨龙的战斗中比较有用,这玩意儿被永久性恒定一个很特别的法术【龙击术】,这是一种只针对巨龙的非杀伤性法术。

哪怕一头弱小的地精拿着龙枪对着巨龙捅一家伙,也足以把十几吨重的巨龙捣飞出去好几米,不过它要是拿着龙枪捅非龙属生物的话,一个人类小孩也能轻松的反顶回去,因为两者的力量差不多。

龙枪相比于精金战枪唯一的优点,就是它的枪身是用特殊的龙之国材料制成,具有极高的柔韧性和弹性,比任何传统材料的大枪枪杆都要出色。威廉感觉要是用类似的材料制作大枪枪杆,再配上精金枪槊头,那才是完美的家伙事儿呢。

也多亏他此时的气力已经远远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挽奔马,倒拽九牛,释迦掷象都不足以概括威廉的巨力,他是真正意义上可以与巨龙角力的强人。

现在威廉依靠的正是龙枪挥舞时所产生的抽击之力杀伤敌人,每一次抽击都抽的敌人血肉横飞,筋断骨折。很快威廉所冲过的路途上就积累了一溜的残尸碎骨,这些死去的敌人俱都显露出了身形,却是一种怪异的族群,它们有着兽人的丑陋和强壮,却又有着精灵一般的矫健和敏捷,与一般的兽人种族大相径庭。

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兽精灵。

顺便说一句,兽人是近几百年来唯一一个可以威胁到主流文明世界根基的成建制的地表种族,这一点与卓尔精灵、地精等邪恶族群不可一概而论。

这些奇特的家伙实际上很不好对付,它们拥有独特的隐身异能,又拥有近乎兽人的蛮力和不逊色于精灵的灵巧,一般的人类或精灵冒险者还真不是它们的对手。

关键是这些强力家伙的数量也不少,威廉前前后后打杀了足有二三十个敌人,打伤的更是近有双倍之数,他却感觉周围的敌人却依然不见减少。

这些混蛋怕是想要用人数堆死威廉,对此他也是早有预料,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的威廉是不死的,他与火蜥蜴战团成员三愚之间的复仇契约的伟力,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那些火蜥蜴叛徒的真正目的根本就不是真的要寻死,或者说死亡只是它们的目的之一。

火蜥蜴叛徒的真正目的是彻底的杀死复仇者三愚,其前提是威廉必须也要死一次,而且必须是以英雄的方式赴死。这一点还是威廉在来时的半路上才知道的,其消息来源正是三愚。

使用近似于棍棒钝兵的龙枪杀敌并不轻松,哪怕以威廉悠长的气脉和超凡的体力也有些气喘,他怒喝着抽飞两个夹击而来的敌人,身侧的秋水刀随着心意往身后一格,却是阻住了真正对手的一记偷袭。同时他突然飞起一脚后踹,直接在身后踢出一声近乎气爆的响声,却见无数的骨茬四下里飞溅。

一个浑身长满了骨甲的身影从隐身中被打出原形,它胸前的骨头几乎都碎成了渣滓,包括它腐朽的内脏都碎成了污泥,却是被威廉蕴含了无穷潜劲的脚力给焖了个敦实。

不过这个浑身被骨头包裹的怪物并没有因此而身亡,相反它仍然活蹦乱跳的躲开了威廉的进一步追捕,飞快的钻到兽精灵群中,在这个过程中这个怪物甚至一边跑一边把自己稀烂的内脏从肚子里掏出来扔在地上,然后在避开了威廉的追捕之后,随手抓了一个隐身的兽精灵,剖开其肚皮,剜出内脏塞进自己早已空出来的胸腔内。

这厮正是先前去森林里邀请威廉的五个火蜥蜴叛徒之一。

它和其他的火蜥蜴叛徒潜伏在围攻威廉的兽精灵之中,乃是对威廉威胁最大的家伙。威廉之所以更换龙枪为主攻武器,就是为了扩大攻防范围,以提高自己在战斗当中的容错率。

当然并不是说秋水刀就不给力,如果威廉放开手脚,把秋水刀以飞剑的姿态展开屠杀,却是足以杀开一条血路,但无法让他和家人真正摆脱来自火蜥蜴们的恩怨困扰。

威廉在石谷里足足杀了小半天,杀得是浑身浴血,就连号称不沾血的龙枪上面浸满了血污和碎肉,但是前来围攻的兽精灵依然源源不绝,这些家伙在被伤害到之前,一直处于隐身状态,以至于让威廉有一种杀不胜杀的茫然感。

他再次鼓动气息,竟以口腔喷射出一股与龙息一般无二的烈焰,将周围的七八个敌人烧成燃烧的火炬。然后威廉忍不住召唤出了金龙坐骑卡库德妮·倪米菈。

金龙小姐仆一出现,尚且有些迷茫,她耍着小脾气儿大叫道:“威廉!如果你不能向伟大的卡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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