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杂草,嫩绿嫩绿的。
仿佛一夜之间,被暴虐的阳光和蝗虫肆虐的土地由荒芜变成了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
三人从北路进山,上山的路是石砾,变得好走,三个在路边草地里把鞋底的泥土蹭掉,一上山,小黑狗变得兴奋,在前面跑不知跑去哪里,没一会又回到他们身边,一会跑开,一会又回来,乐此不疲。
在前山遇到了不少妇女和孩童,也都在找蘑菇采摘。
三人翻过山粱到了以前常摘松蘑的地方,他们来晚了些,这附近已经有不少壮年人在找蘑菇,小墨突然朝一个方向跑去,没一会,那边传来几声狗吠声,有一个声音明显不是小墨的声音,苏叶朝声音走了过去,转过一些大树,瞧见了小墨正得一只小黑狗亲热异常,那小黑狗背上有一缕灰毛,看上去比小墨健壮,但身上却没有小墨身上有的肥肉。
谢卫华从侧边走过来,笑道说:“小黑是小墨的兄弟,小枫常带小墨来我家玩,两只很熟,让它们一起玩吧,我看着,等下训练它们去抓野兔。”
苏叶看着他家的小黑明显比小墨有气势,自已也不会训狗,说:“麻烦你了。”
谢卫华看着她微笑道:“不麻烦”
苏叶被他笑容闪了闪,有些明白他笑容里的意思,苏叶心里很是平静,眼神转向小狗。
“叶子,这边人多,我们去其它地方采”,不远处的叶德武叫她。
苏叶再看了看玩得欢快的小墨,对谢卫华说了拜托两个字,朝二个表哥走去。
谢卫华看着三人的背影都不见了,才又去旁边找蘑菇。
苏叶心绪复杂,十二岁的她这几年吃得饱,饭量大,长得比较快,个子比叶梅还要高,已是俏丽少女的模样,被人爱慕也很正常。
苏叶觉得在这里找到了适合自已的生活方式,有山有水,不缺吃穿,有一只狗,辛苦的农活对她来说做起来丝毫不困难,农忙之余,想做瓷器就做瓷器,想捣鼓木头就捣鼓木头,什么都不想干时也可以瘫着躺一天,想吃什么就自已做,在这里,叶梅虽限制她下水摸鱼了,但无碍,想钓鱼时就钓鱼,有家人和族人的庇护,不需更多的思虑,再没有
比这日子过得更好更舒适的了。
但今天看到谢卫华的笑容,苏叶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自古以来男婚女嫁是人生大事,要说在现代不想结婚,也不会有异样的目光。
但居于现在的生活环境下,不成亲不太现实,如果她对苏世伟和叶梅说这辈子不嫁人,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估计会发生家庭大战,苏景林可能会理解支持她,但他也拗不过父母,没人来求亲还好,外面的人只会说:“瞧,叶子彪悍得没人敢娶”。
但是若有人求亲,不愿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苏世伟和叶梅肯定是要挑个人把她嫁出去,不是嫌她赖在娘家,而是传统观念中,女人是要嫁人的,要有自已的家,有丈夫,有小孩,人生才圆满。
苏叶心里清楚,结亲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甚至族与族之间的事,苏叶太不愿意嫁进一个家庭里,不仅面对公公婆婆这两座大山,有兄弟的,还得应付妯娌之间一些鸡毛蒜皮之事,独生男丁更麻烦,遇到撑控欲很强的婆婆,那日子不用过了,苏叶怕到时脾气一上来把人给拍扁了,还得连累娘家人的名声。
如不意外,以苏景林的智商,考中进士不是梦,所以更不能有个随便能把人拍扁的妹妹。
所以,苏叶边摘松蘑边想着,要怎么办呢?要不,找个病秧子,嫁过去没两天就死的那种,在娘家的出面下,到那时就可以一个人过了,反正嫁过了不是,苏叶心里满意,这个主意不错。
心里有了主意,苏叶也不纠结了,还有三年才及笄,早着呢,苏叶愉快的采摘着一窝一窝的松蘑,想着晚上做的松蘑咸肉酱得放辣椒,味道更好。
可她忘了,苏世伟和叶梅,更不用说苏景林,怎么可能让她嫁个病秧子。
到中午,苏叶三人把各自背的背蒌装满了,每个带来的两个麻袋也装满了,吃了带来的干粮,三人起程回家,几个才往回走一会,迎来几场狗叫声、狗跑声,而且正朝他们这方向来。
两只小狗进入他们眼帘,小墨跑到苏叶脚下,兴奋地围着她转,另一只也朝她叫了几声,苏叶用脚碰了碰小墨的肥肚:“抓到猎物了没?”
小黑狗以为是跟它玩,更高兴地朝她扑来,小狗爪爬上她的脚板,叫个不停,苏叶把麻袋放下,蹲下来摸它一会,小家伙兴奋劲才停下来。
苏叶把它放一边说:“好了,回家了”,小家伙回应她一声,向前跑去,苏叶站起来,想要把麻袋提起来,发现两个麻袋被谢卫华提手上,谢卫华笑着对她说:“我的都搬到山粱前去了,我先帮你提到那边,到了那边再给你。”
苏叶扯下嘴角:“谢谢”
叶德武好奇问谢卫华:“小狗训得怎么样?”
谢卫华:“会赶野兔了,还不会抓,我家那只会抓了,但还太小了些,力气不够,抓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