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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赵二为官(2 / 2)

不久的亲民官赞扬不已,觉得自己是真得到了父母一般的关怀。

能够引起如此轰动的案子,显然不是小事,也的确是赵匡义上任以来发生的最大的一件案子。事情虽大,但调查、审断起来,却也不难,事实清晰,证据齐全。

这是一场因财产而酿成的人伦惨剧。中牟县内有一户土豪姓张,年轻的时候是禁军军官,家主人唤张翁,家中有田宅五百余亩,县城内有产业若干,是县内比较有名的富户了。

膝下有三个儿子,五月初,张翁在走亲回程途中,落马重伤,其后去世,留下的一大片家业,没有遗嘱,让儿子们争得头破血流。

当然,有资格的,只有长子与次子,这二人是张翁发妻所生,小妾生的三子,只能看戏。正常而言,清官难断家务事,就算闹到官府,也不好处置,最多是发还乡里,让他们宗族长老,共同决定。关键在于,此番涉及到了人命。

经过张家的长辈与乡老们的讨论,一致认为,长幼有序,还是该长子继承家业,拿大头,并分一部分与两个弟弟。

对这样的结果,同为嫡出的二子,当然不满意,面对偌大的家业,大哥就因为早出生,就占大拿大,或是嫉妒心,又或是财迷心窍,伙同当地的无赖,将长子绑了,丢入河中,做成失足溺死的假象。

但是长子运气较好,被路过的三子给救了,然后事情就大发了。再是亲兄弟,你不仁,我不义,长子直接告官。县衙差人索拿,一应涉案人员,都被锁下,赵匡义亲自审问,参与的无赖在他们前,把事情抖了个干净。

事情到此,也基本有个结果了,二子为夺家产,竟然狠下心要害亲哥,舆论大哗。然而,真正引起轩然大波的,是后面被人举告的事情,说是张翁去世的原因,是长子侍药时做了手脚,戕害其父,同样,也是为了早点继承财产......

对此,赵匡义更加重视了,这种逆伦行为,比那些恶性治安事件,还要严重。再度调查,搜集证据,听取证词,经过半个月的事件,查了个水落石出,于是在今日,当堂宣判。

长子为谋家产,害死老父,罪在十恶,当堂判死,只待送交刑部、大理审核,就可送抵东京问斩。

次子的罪行要轻一些,但也是杀人未遂,与同谋的几人,流放西北,作为主谋,还多了五十杖。

同时,对于张家剧变的财产,也有了归属,赵匡义也直接宣判,由三子继承,但必须奉养嫡母以及养育两个兄长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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