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瑾双手捧着冲锋枪,拉开保险上了膛,对着不远处的冰面摁下扳机,连串的子弹接连喷出了枪口,深深砸进冰面之中。砰砰的响动惊起了湖边的鸟儿,她扛着枪朝着吉普车往回走。陆为吐出一口烟看过去,她浑身沐浴着太阳的光芒,嘴里一根烟,手上一把枪,偏偏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邪气和正气交融流淌,包裹在她的周身。她比雪山更高,比湖水更深,比太阳更耀眼。他亢奋地看着这一幕,想把她这副模样刻在脑海里。林瑾一上车,就发觉男人的目光黏在了自己的身上。她灭了烟,把枪放回后座,身子刚扭回来,视野忽然一暗。陆为整个人盖了上来,捂着她的脖子将她压在车座上,重重吻住了她的唇。猝不及防之间齿关便被攻破。两人都刚抽过烟,尼古丁的味道苦涩极了。这个吻不像以前那样香甜柔软,陆为却更爱她这样。就像那种名叫迭裂黄堇的小花,看着弱小美丽,实则有着自己的苦性烈性。他喜欢她的美丽和乖巧,而爱她的苦和烈。这才是她。他越吻越动情,捂在她脖子上的手也越来越用力。林瑾的脸色微微涨红起来,呼吸的滞噎将她带到了极点,双手撑在他肩上想推开。陆为退开了吻,银丝挂在两人唇间。“好姑娘,再让我亲会儿。”他给了她秒的间歇,再次吻上去。只是这回不再捂她的脖子,而是抬起她下巴箍住脸,让她更彻底地承受亲吻的眷恋。征服和被征服在情爱里从来都不绝对,林瑾总是在被他粗暴地侵略时,最能感受到这男人被自己征服的快感。他吻得用力,像是要把她镶进自己的身体里。一吻终了,林瑾已经是气喘吁吁。陆为轻轻摩挲着她的脸:“过几天就亲不到你了。”她的脸软乎乎的,手感好极了。小丫头就是年轻,在可可西里经历了几天的风吹一晒,皮肤无非就是黑了点,肤质倒是一点都没变差。林瑾小声说道:“那这几天多亲几回吧。”“行。”陆为一笑,坐回了自己的座上,放下手刹重新点燃了发动机。开锅了冰湖,吉普车重新回到沙土地上,没有了陷车的风险,两人安心停车吃了点东西。林瑾腰还疼着,把杯子里那些从哨卡带来的热水喝完,糌粑也没吃多少。今天的目的地是西金乌兰湖的北岸,如果能再多开出几十公里,到东岸去扎营就更好。东岸地势更平坦,风也小,晚上能睡得更踏实。陆为也抓紧时间,把油桶抱出来,给车子加满了油,便继续朝着东南而去的行程。从午后到黄昏,一路的疾驰不曾有过片刻停歇。太阳朝着西边滑落,带走白昼的光明,换来月光的皎洁。经过一个小丘,车头刚翻过去,左边的前车灯忽然暗了。陆为顶着只亮了一半的灯光把车开到了一片平地,戴上了头电,到车前查看情况。林瑾也拿着只手电筒下来,帮他照亮更大的范围。陆为拿螺丝起子拆下车中网,中网下来,前杠卸得也不难。一小两大的三只灯脚拆了下来,他把起子让林瑾帮忙拿着,自己则动手拆下大灯检查。“电路没问题,是灯坏了。”他给出判断,随即回到车上翻找出备用的氙气灯,熟练地往里装回去。林瑾给他打着手电,余光在周围黢黑一片的环境中一扫,忽然捕捉到了一抹诡异的红光。她很小声地开口:“陆为……”陆为正好把灯装回去,抬起眼:“怎么了?”林瑾的手电翘起三十度,朝着百米开外的方向照去,照亮了十只红闪闪的眼睛。那是五只成群的野狼,交错地蹲立着,远望车前的两人。陆为瞬间警惕起来,手放在自己腰后别着的枪上,头电照着那狼群,拦在林瑾的身前。“别担心,那么远的距离,它们跑过来,我们也来得及躲。”林瑾其实并不太担心,野狼虽然凶猛,但毕竟也只是牲畜。车上有火,有枪,不怕赶不跑它们。只是她听了这么多天的夜半狼嚎,今晚才第一次亲眼见到嚎叫声的来源。可可西里的野狼与藏马熊一样,都是攻击性极强的野生动物。幸而这一群狼的数量并不多,威胁也并不大。
两人五狼大眼对小眼,互相看了一会儿。狼群没有攻击的倾向,但也没有离开的意思。陆为便果断拔了抢,朝天扣下扳机。枪响声让狼群受了惊,野狼们耸着尾巴离了开去。林瑾的手电照着它们离去的背影,直到它们消失在山丘之中。突如其来的插曲打断了大灯的更换,陆为确认狼群已经走远后,才重新开始动手安装。中网和前杠上的螺丝又多又细,拆下来时不觉得难拆,但装回去有点麻烦。他的手太大太粗,捏着小小的螺丝总是不灵活,林瑾主动接手,让他撑着前杠,她用起子把螺丝一颗颗拧回去。回到车上后,陆为试着亮了亮大灯,左灯已恢复正常。车继续行驶,林瑾想着那几匹野狼的事,开口问道:“在可可西里,盗猎者是不是不只猎杀藏羚羊,也会猎杀野狼?”陆为点头:“对。狼的毛皮和牙齿也是值钱货。季节好的时候,也会专程有人开车来杀狼剥皮拔牙。”“怪不得那群狼这么怕枪声,远远地听见就跑走了。”除了藏马熊之外,可可西里的每一种动物都怕人类,狼也不例外。但巡山队遇到了野狼盗猎者,也往往直接放过去,并不会像打击藏羚羊盗猎那样重拳出击。陆为说道:“狼怕枪是好的,一方面省得它们攻击人,另一方面,草原上狼少一点,羊子也更安全一点。”林瑾眉头紧皱,看向他:“你们都是这么认为的?”“不然呢。”“这个想法是不对的。”林瑾认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