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结婚的吧。」
叶知心见叶昱松偷偷瞟了她一眼,顿时理解了这次聚餐的真正目的──想来是父亲见女儿迟迟没有结婚消息,藉口来打听罢了。
叶知心淡定自如:「喔,我也没有要结婚的打算。」
叶昱松眉头蹙了起来,「为什么不结婚呢?你……唉。」他语气古怪,带着斥责又有点愧疚,「不要因为爸爸妈妈离婚了就对结婚丧失信心,只要找到对的人──」
「我不认为我会这么幸运找到对的人。」叶知心冷声回道,随后又勾起嘲讽的微笑:「况且,你是不知道我是离婚律师吗?」
这年头谁还在早早结婚生子?早结婚不过早离婚罢了,她处理离婚案件看得多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结婚就不会有坟墓。
很抱歉,她虽然是言情小说的女主角,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婚姻悲观主义者。
「………」看到女儿坚决的态度,加上叶昱松自己也在婚姻上吃了亏,到底是愧疚压过了期盼,他闭嘴不再吭声。
见状,林晓青想博关注般滔唸了起来:「这年头连同性恋都可以结婚了,为什么你不结婚呢?你可以生小孩,但那些有病的同性恋不行啊!就是因为政府开放让那些杂交的爱滋病同性恋可以结婚,我们的生育率才会这么低!哎,现在年轻人就是太自私了,提倡什么『不婚不生,快乐一生』……」
叶知心悠悠地啜了一口茶,「不管有没有开放同性结婚,都不会助长生育率的喔。」
看着林晓青皱眉不解的模样,叶知心毫不期待她能听懂。
她现在对林晓青已经没什么敌意,大概已经变成人类看到一隻蚂蚁的那种感觉,叶知心的人生阅歷和层级已经远远成长高出林晓青太多。
不过,比起叶知心,林晓青当然还是最关心自家儿子。
她转向叶之遥,笑咪咪地说:「遥遥就不急啦!才28岁年轻得很!正是拚事业的年纪,男人是越老越吃香呢。不过妈妈我还是想问一下,你目前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要结──」
叶之遥:「我是gay。」
──这顿晚餐对所有人来说都将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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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前绝后、惊世骇俗的晚餐结束后,姐弟俩到叶之遥房间进行事后检讨(?)
叶知心倒头躺在床上,笑到眼泪狂流,「我们好像每次跟他们吃饭,都把他们耍得团团转耶。」
叶之遥也躺在姐姐旁边,笑得嘴巴都僵了,「嗯,这样他们以后应该不会再催婚了。」
叶知心点点头,回想刚才叶昱松尷尬支吾地下结论(松:好、好吧…以后你们姐弟俩老年能互相照顾就好)觉得庆幸的同时,也不禁感叹。
这世界,结婚不需要解释,但不结婚却从来都需要解释。
也许因为她身为离婚律师,接触到的全是有问题的案例,几年下来她对于所谓的"人心"与"爱情"又更加悲观。
刑事律师看的是坏人最善良的一面,而离婚律师看的是好人最丑陋的一面。
她看多了两人相恋结婚以后→不生小孩,两人过腻了→离婚;生小孩,两人在扶养孩子的重担下摩擦吵架→离婚;或不离婚→鬱鬱寡欢过一生。
几乎无一例外,似乎是大部分人的定律,一个可悲的死胡同。
她从来都觉得「结婚后该生个孩子了」这句话很奇怪,如果真的爱对方,是不想要孩子打扰两人世界的吧?会想说来生孩子,肯定是觉得感情淡了或生活腻了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生孩子难道不是更危险的事吗?
「唉,为什么人心会变呢……」她幽幽叹了口气。
以她的经验,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处理起来真的很棘手,不光是那繁复的监护权官司,更令她心疼的是孩子往往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人格影响……她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叶之遥沉默一阵,缓缓开口:「所谓的"恋爱感"不过是一种脑内激素分泌的贺尔蒙,活跃的週期最多就三年左右,所以人会变心是很正常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大自然与生物的定律。」
叶知心似懂非懂,转了转眼珠想了想……嗯?可是好奇怪啊,她和叶之遥这么多年了,感情却从来没有变过。
很多人恋爱谈到最后会因为"变成家人"没有恋爱心动感而分手。但他们”正因为是家人"才衍生出恋爱感,所以才能够比别人更加长久稳固……吗?
叶之遥看到姐姐困惑求知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沉吟了一会儿,说:「嗯……我听过一个说法,遗传性吸引的伴侣特别专情,只要认定了,几乎不会变心。因为他们不是外在或生心理因素的影响,而是刻在基因里、与生俱来的本能为基础相恋的。」
叶知心听了讶然失笑。
「那照你这么说,所谓"永世不渝的真爱"只会发生在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禁忌乱伦恋身上……这也太讽刺了。」
叶之遥不置可否。
叶知心想到她经手过那些许许多多的离婚案件中,不乏爱情